消防机器人购置消防设备采购项目消防机器人购置消防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消防灭火机器人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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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消防机器人购置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4-0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622210200000903-XM001

项目名称:消防机器人购置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有远程遥控>1000米、图声回传、危险气体检测>8种、水带自动脱落、续航时间>8小时、遥控水炮(泡沫)、红外成像、防爆等级高>T4的履带式电动灭火机器人。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4)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 投标人必须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8)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3-17 至 2022-03-23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线上发布采购文件,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手册;具体相关操作如下:

1) 办理CA认证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 于北京市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 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证书驱动下载: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5511;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4-0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西路美域家园南区4号楼底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 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 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 执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9)执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

(10)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中安兴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8号院晋商联合大厦20层        

联系方式:龚旭,/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安兴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西路美域家园南区4号楼底商            

联系方式:温炳玲,010-88400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炳玲

电 话:010-884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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